【3月文學相對論】廖瞇×陳昌遠/如果文學可以標價……
廖瞇。(圖/賴小路攝影)
▋詩的聲音與信仰
廖瞇:
記憶這件事很奇妙,我回想我們第一次見面,究竟是在金典獎頒獎典禮?還是我去鏡錄音的時候?我記不清時序,記住的總是像影片的停格畫面。我腦中的第一個畫面是電梯,沈嘉悅帶我上樓去鏡的辦公室,在電梯門口跟你巧遇,你好像正要去抽菸吧。嘉悅簡單介紹了我們,但我們沒有多說話,只說了以後可以聊聊。「可以聊聊」有時是寒暄的客套話,但我是真的想跟你聊聊。當時究竟想聊什麼也不確定,只是覺得好奇寫《工作記事》的這個人,他講的話跟寫的詩像嗎?當然沒幾個人講話會跟寫詩一樣,我說的是內在本質。
當然,我也不可能跟你說上幾句話就能夠知道你的內在本質,但有件事很有趣,那就是聲音。最近幾次從臺東北上工作時,會借住沈嘉悅家,剛好跟他聊起要跟你紙上對談。「你有聽過他讀自己的詩嗎?」我說沒有。於是他打開你在鏡的《工作記事》有聲書,我們隨機播放一首,是編號7。我一邊聽一邊心跳加速。
嘉悅說:「用聽的跟用看的,不一樣吧?」我說對。現在我仍可以記起你聲音中的力氣,你的聲音如同將那些文字敲打出它的重量,聽的時候那些字更被打進心裡。雖然說大部分時候作爲詩的文字是安靜地在紙上,它的聲音由讀者決定,但當我聽到你讀自己的詩,感覺到這首詩與你的人是一起的。
我又重讀後記,讀到你從前在報紙印刷廠工作:「因爲噪音與有機溶劑氣味,上班必須戴着口罩、耳塞,跟同事溝通靠手勢,不需要講太多話。印刷機穩定時,我會假裝檢查印刷品質,實際上讀文章,偷偷寫句子,等下班回家,就把句子安裝成一首詩。」我想起《過於喧囂的孤獨》,感覺到你對文字有一種強烈的渴望。
我想問的是,這種對文字強烈的渴望從何而來?嘉悅覺得對你而言,詩是一種信仰。詩對你而言是一種信仰嗎?那是什麼?
陳昌遠。(圖/陳昌遠提供)
陳昌遠:
我四十二歲了。問這個年紀的我,詩是不是一種信仰?其實有點尷尬。我這二年對詩與AI做許多觀察測試,有心態的消極崩潰,也有對詩語言進一步認識的積極快樂。大半年前跟一位寫詩老友電話閒聊,聊到我用詩與AI做了些有的沒的實驗時,被數落了一頓。老友大概的意思是以我的年紀、經歷,又有老婆孩子,心思不該一直放在詩這件事情上,得更務實。他講得尖銳,形容寫詩這件事是:「用超高難度的方式自慰。」
掛電話後我心情幽暗,雖然我可以用某些話語反駁,但我沒有,而且啊,內心多少有點承認他的看法。詩,或說文學,在當代很重要的一個面向是對外的影響力,沒有影響力,要說自己對於詩的思考多深多信仰虔誠,似乎只是一廂情願?我討厭這種務實,也感悲傷,覺得跟朋友開心聊詩可以怎麼玩這種事已經不屬於我的年紀了。我一度思考老友是不是對詩沒有信仰了?但想還是有的,一個對詩沒有信仰的人,是連一丁點想法都不會談的。尖銳批判也是一種詩信仰的表徵,只是埋得深。
你提到沈嘉悅。我昨天才跟他見面吃飯,還約了另一位詩人。我們談生活、感情、工作、政府的某些政策制度。三個中年詩人,話題一點都沒有對詩的信仰感。但要說沒有對詩的信仰嗎?也不是。沈嘉悅還是力求自己與詩的相關行動不與任何名利金錢勾連,很純然。另一位詩人則是準備完成他人生最後一本詩集,還考了大客車駕照。
我不知道在他們看來,現在的我是什麼模樣?是否有些枝微末節的觀察,可證明我還認爲詩是一種信仰?二十歲的我,的確對詩有信仰,並且虔誠。我學歷低,人也不聰明,個性是自卑的。讀詩與寫詩,對我來說是一種抵抗卑微的方式,也是提升自我的方式。爲了能一邊工作一邊思考詩的事情,我到報紙印刷廠工作,後來受現在主管賞識,應徵上文字記者,有更多思考以及接觸文學的機會,才寫出了詩集《工作記事》。
在這個人生軌跡中,我相信妳提及的,那個剛得到金典獎的陳昌遠、在鏡好聽朗讀自己詩作的陳昌遠,的確很有信仰很虔誠。但現在的我,不免要質疑自己:陳昌遠你真的還有信仰嗎?寫詩需要誠實,所以我的答案是:有,但信仰只剩一點點。
我有買大樂透的習慣,一個月二到三次。有一次中午採訪工作告一段落,我突然有靈感,路邊停下機車開始手機寫詩,寫了幾行卡住,思考時我擡頭看到彩券行招牌,便放棄寫詩,把中午便當錢拿去買大樂透了。寫詩的手瞬間成了賭博的手。在我自己看來,那根本是詩信仰的崩塌瞬間。
我年少渴望得到文學獎,現在渴望轉移了。我夢想有錢能在臺北買房,最好三房二廳,有電梯、垃圾場、車位。寫詩註定不可能帶給我這些,機率比中樂透還低。當工作不順、跟老婆吵架、幾張帳單遲繳、二歲兒子哭鬧不睡覺,我對詩的信仰就崩塌,腦海裡只剩下:錢、錢、更多錢、幹拎娘好煩喔我操。中年的悲涼,就是在現實戰場遺蹟中,撿幾塊石頭,堆出那個信仰詩的自己,然後自己又馬上把石堆踢倒。
我沒因心態轉變就不寫詩,寫詩的習慣保持得不錯,一首接一首寫。或該說,就因爲這麼多心靈崩塌,寫詩反而是超脫的自我解離的方式,愈痛苦愈需要寫幾句,其實有點像拜拜或買樂透。我應該還勉強把詩視爲一種信仰吧,應該啦,但剩下的這一點點信仰,受了很多污染,因爲我發現我骨子裡其實很想得獎,很想被肯定,但不太好意思說,常常用「文學夢的實現」作爲包裝。我最初最初是懷着一個很清純的文學夢的,現在已經不是這樣了,這點真令人難過吶。
▋提問先於書寫
陳昌遠:
我對你的記憶,是三餘書店中陳列的底片詩。那是2014年的事了,當時我很感驚奇,驚奇的部分跟錢有關,底片作爲詩的載體,對我來說是很花錢的一件事。2015年你出詩集《沒用的東西》,跳脫詩到底有用沒有、詩到底怎樣纔算好詩壞詩這些大哉問框架,對當時寫詩還處在這種層次問題上的我,有許多啓發。記得當時去聽你的座談,聽你現場朗讀:「你又要寫了/你又在煩了/你又在想了/你又在寫了」,那種不是爲了寫詩而寫詩,而是爲了思考某些事、表達某些看法所以寫詩,對我來說是頗爲重要的寫詩心法。接着五年過去,你寫出《滌這個不正常的人》,我們同年獲臺灣文學金典獎,又五年的現在,你進一步寫出《小廖與阿美的沖印歲月,還有攝影家三叔公》。如果硬要上一個標籤、框架,二本書都可列在「非虛構寫作」、「家族書寫」的範疇。對我來說,閱讀你的文章,印象最深刻的,是你的「問句」,非、常、多。
這裡我想分二個部分提問。第一個是關於金典獎。在我自己而言,得獎光環這件事,讓我對於現實、名利、慾望,身體的體感上更爲深刻,也更爲受影響,創作上更爲拘束,所以我私下做了很多自我除魅的事,比如在自己臉書上很隨便地發表詩作,或是坦承自己對名利的渴望(是的,現在寫在這裡,也意在自我除魅)。《滌這個不正常的人》這本書描寫的是你弟弟:滌。書裡有一篇是你把初寫的內容拿去給滌看,讓他知道你怎麼寫他,滌很興奮雀躍,認爲你要儘可能寫。而書出版得獎之後,你曾在臉書發一篇文,談的是滌態度的反轉,並討論到故事的撰寫是否成爲個人獲取名利的路徑(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更之後,滌過世了。現在的你如何看待得獎的自己?又怎麼看待書寫對象過世這件事?
第二個部分,則是你的「問句」。在你的寫作上,提問是重要的嗎?你認爲自己的提問,可有一個想要觸及的共同核心?
廖瞇:
得獎是意外,因爲是意外,起初對我的書寫影響不大,我還記得入圍之後到寫作計劃完成前,那段沉靜書寫的日子。坦白說現在有點懷念,關於寫得「好不好」不是我在意的,我更在意的是自己是否面對了「我的問題」。問題先於書寫,不是爲了書寫而去思考問題,而是先有了困惑、有了「不知道」,想要探尋與追索。寫詩時是這樣,寫滌時是這樣,寫小廖與阿美時也是。
或許可以這麼說,書寫是我面對自己「提問」的方式,把它寫出來,看見自己的思考,不論是否發表。我的提問是否有想要觸及的共同核心?有沒有共同不知道,比較能確定的是,提問本身是一種假設自己未知,重新想過一遍的狀態。不先入爲主,不自以爲是,包括對日常生活的觀察。如果畫一個人形標示成分組成,廖瞇這個人很可能90%是問號。
回到那個讀起來有點尖銳的問題。
先謝謝你私訊我,說如果覺得問題太尖銳可以跟你說。當下確實有點被刺一下的感覺,「這就是旁人的觀感啊」,同時覺得這可能是一種解讀,所以我想直接回應這個問題。
滌是沒有說那是我獲得名利的路徑,他說的是「你敢說這不是消費嗎?」坦白說,這問題我之前就想過,自認非常小心,也覺得自己不是。因此當他說出那句話時,我非常驚訝,我原本以爲他是百分之百同意。在《滌》決定做有聲書後,我開心地跟滌分享這個消息,結果滌對我說:「強迫中獎啦!」當時我不明白,你不是同意嗎?現在這是什麼意思?那時我們的對話才又走到更深的地方。滌說,他一個這麼怕被看的人,怎麼會希望被寫?我說,那你爲什麼不說?還稱讚我是小說家。「那是因爲你已經開始寫了,而且你寫得很好。」滌說。
這時我才知道,原來所謂的「同意」,不是隻有一種成分。滌讀了我寫的東西,覺得很爽,但也有不想要被看的成分,可是一開始並沒有說出來。我問:「所以你是成全我嗎?」滌說有成全,但不是全部,「事情是綜合來看,那時候我想看你寫,大過於自己不想被寫」。
我現在回頭去撈之前我跟他的對話,再一次感覺到滌對我的愛。我哭着自責,說你爲什麼要成全,然後又說我消費。這時滌又反過來安慰我,說他暴衝,「消費這兩個字用得太重了」。我說你說的也沒錯,「其實我一直在想,我這樣是不是在消費你?畢竟書有賣錢,又有獎金,這樣不是消費嗎?」
「可是你又不是爲了消費我所以去寫。寫的時候也不知道會不會賣啊。」滌說。
到頭來,我又被弟弟成全了。
結果我弟走了,但因爲《滌》而賺到的錢與獲得的機會,讓我進到一個原本沒預想過的世界,所以我好像很難問心無愧地快樂。至今每當提起《滌》這本書或是在臉書上提起滌,心中的小警鐘仍會響起。我質疑自己的書寫是否有用?我的書寫是否有讓滌或我的父母更好呢?更好當然不意味着一定是走出來,我也知道書寫不需要承擔這個責任,但我忍不住會問。
還記得書寫之初我是什麼也沒在管的,只管面對自己的疑問,我什麼都寫。而在寫完後難題纔出現,像是什麼叫作「同意」?同意會不會其實是「成全」?滌成全了我,我的父母成全了我。有時我會想,寫作者是否都是自私的傢伙?
說自己自私好像有點矯情?寫作者不就都是要有某種「自以爲是」纔會成爲寫作者?但我想我媽很高興她成全了我,是真的。「還好最後有讓你出版。」她說。雖說主動權永遠在寫作者身上,但寫作者與書寫對象之間的關係,寫或不寫?寫到哪裡?爲什麼要寫?這條線永遠是寫作者自己的功課,沒有標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