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下就皮開肉綻!新加坡擬祭「鞭刑」嚴懲詐騙犯 最重可鞭24下

根據新加坡刑法修正草案,詐騙主謀、詐騙集團成員或負責招募他人的共犯,將面臨強制鞭刑6至24下的刑罰。圖爲行刑官示範鞭刑資料畫面。路透

路透與新加坡海峽時報14日報導,根據新加坡刑法修正草案,未來凡涉入詐騙或與詐騙相關罪行者,可能面臨鞭刑處罰。

新加坡警方統計顯示,2025年上半年,新加坡因各類詐騙損失金額達4億5640萬新加坡幣(約臺幣107億元),較去年同期減少12.6%。新加坡內政部則表示,打擊詐騙仍然是國家首要任務,案件數量和損失金額仍然令人擔憂。

目前,在新加坡詐騙罪名成立者可被判處最高10年監禁和罰款,但不會被處鞭刑。依照修法建議,詐騙主謀、詐騙集團成員或負責招募他人的共犯,將面臨強制鞭刑6至24下的刑罰。

根據修法內容,凡替詐騙集團洗錢,或向詐騙者提供國民身分證資料與手機SIM卡等共犯,最高可處12下鞭刑。若行爲人未採取「合理措施」防止自身個資被用於詐騙,也可能面臨同樣處罰。

這項刑罰最早於今年3月內政部預算辯論期間提出。新加坡政府近年持續加強打擊針對本國居民的各類詐騙,9月曾警告社羣媒體Meta,若未在月底前採取臉部辨識等措施防堵冒名詐騙,恐遭處以最高100萬新加坡幣罰鍰,並自逾期後每日再罰最高10萬新加坡幣。

新加坡法律規定,成年男性(18至50歲)的鞭數上限爲24鞭。行刑官會用一根1.2公尺長、1.27釐米粗的藤鞭抽打犯人的屁股。

一份新加坡律師公會的報告曾寫道:「行刑官使盡力氣揮鞭而下,當藤鞭打中犯人的屁股時,皮膚會裂開,先是出現一條白色裂紋,接着滲出鮮血。三鞭之後,臀部就會皮開肉綻,多數犯人在受到最初的三鞭時會奮力掙扎,然後逐漸變得虛弱無力。

新加坡國旗。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