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0飛了!交通大執法「抓76臺爆音車」地雷路段曝光
苗栗市英才路、至公路、經國路、頭份市富強二街等地,將不定期有移動式與車載式聲音照相設備,稽查噪音。(苗栗縣警察局提供)
爆音、高噪音車輛晚上擾民,苗栗縣環保局長期接獲投訴,指重機行經臺三線、頭份、竹南、苗栗市常有違規車輛行駛時發出噪音,因此環保局導入聲音照相科技執法,今年截至5月已告發76件,其中一輛行經130縣道苑裡鎮路段的轎車,飆出105.3高分貝,超標最多,依《噪音管制法》開出3600元罰鍰。
苗栗縣環保局指出,爲了維持環境安寧,除了科技執法跟聯合稽查路檢外,也在易發生噪音擾亂的路段設置8套固定式聲音照相,以及移動式、車載式聲音照相設備,取締噪音車輛,路段包括重機常出沒的臺三線、頭份、三灣、獅潭路段,以及頭份市建國路、竹南鎮光復路、苗栗市中正路與苑裡鎮世界路,都有固定式聲音照相。
另外,環保局指出,移動式與車載式聲音照相設備未來會在苗栗市英才路、至公路、經國路、頭份市富強二街、竹南鎮環市路等人口較多的主要路段,不定期在縣內檢舉熱區稽查。
環保局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機車裝設未經認證的排氣管,可處900~1800元罰款;經檢測聲音超標者,依《噪音管制法》加罰1800~3600元,並要求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