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萬請臺娛明星帶貨,僅賣出20萬,藝人迴應後評論區吵翻了
明星直播帶貨又“鬧笑話”了?
近日,《每日經濟新聞》報道稱,某洗髮水品牌花了300萬,通過第三方,請來了臺娛藝人明道進行直播帶貨,結果一場活動搞下來,明道只賣了20萬的貨,雙方由此開始扯皮,並引起了媒體關注和網友的熱議。
事情是這樣的。
品牌方本想着靠此次明星帶貨,打出產品的知名度和銷量,結果沒想到,忙前忙後熱熱鬧鬧地搞完直播後,只賣出了34.8萬單,並且一個月內出現了大量退貨的情況,退貨率高達一半以上。
實際算下來,銷售量僅有兩千多單,總銷售額只有20餘萬。
因爲效果實在太差,品牌方找到明道所屬公司,希望藝人方按實際銷售比例退款。
但明道公司只願意進行售後,拒絕退款。
所謂售後方案,包括品牌方可以延長使用明道直播時的畫面和切片,允許使用藝人的專屬鏈接繼續賣貨,後續明道還會出鏡給品牌方做10次混合帶貨直播。
而藝人公司的說法,和品牌方截然不同。
明道公司表示,當初沒有簽署“保量合同”,在得知銷量不好後,藝人公司也給出了售後方案,但品牌方只有“退款”的訴求,並且還找玩起了“信息戰”,在網絡上攻擊藝人,如果此事無法妥善解決,可能會走法律程序。
明星帶貨看似“高大上”,實際上裡面的“坑”有不少。
更何況演員明道如今已經44歲,人氣本就不夠,而且此前他和蔣雯麗主演的偶像劇《轉角遇到愛》也飽受觀衆吐槽,形象其實是有點崩的。
找這樣一個藝人來帶貨,本身就有很高的風險。
實際上,如今的直播行業,明星帶貨的銷量比起頭部網紅來說,效果是很差的。
明星帶貨“翻車”的案例並不少見。
已經翻車的演員杜某東,曾有過直播一場只賣出一包木耳的“傲人戰績”。
歌手葉某茜,一場直播的銷售額不到2000元。
案例還有很多,就不一一細數了。
而像李湘、陳赫、劉濤等藝人,吃幹抹淨後已經聰明地選擇“退休”,留來的這些無戲可拍的所謂明星,真有帶貨本事的不會超過二成。
除非,品牌方肯花大價錢,來請那些在年輕人心中地位很高的“流量藝人”。
因爲這些人的粉絲,會用真金白銀來支持自家哥哥的事業,不會讓“哥哥”出現直播賣不出去貨這種影響前途的事情發生。
畢竟,用“小錢錢”去支持偶像,是如今這些粉絲們肩上的重擔。當年爲了支持偶像,不就出現粉絲們過把整箱整箱的牛奶買回來,不喝就倒掉的奇葩事情嗎?
所以,只有“流量明星”才配得上“帶貨”這兩個詞。
而明道,近期連影視綜藝作品都沒有,在很多人眼中,他就是個過氣的三線藝人。
那麼問題來了,這麼明顯的行業現象,品牌方在挑選帶貨人選之前,能不知道嗎?
而300萬這個量級,是足夠請個“準頭部網紅”來捧場的,所以找明道來直播帶貨,到底圖的啥?
說白了,給明道的這300萬,其實相當於代言費,就是買了明道的形象,賺取知名度。
至於直播時能賣多少貨,那就屬於“摟草打兔子”,有沒有收穫先不管,棍子得要先掄出去。如果實在虧得不行,不是還有把水搞渾了,引起網友熱議後“嚮明星要退款”的套路嘛!
品牌方既沒簽“保量合同”,明道也沒承諾銷量,事後你又跑來喊“退錢”,有種“我要的就是不能賠,一旦你讓我賠了,我就找你要回來”的感覺。
太簡單粗暴了。
人家當明星的,直播帶貨就是出來露個臉,賺得就是出場費,按協議表演一下走個過場,你品牌方還真指望這些人能用心賣貨?
更何況,要是明星自己有“保量”賺大錢能力,他還能給你打工?直接搞個直播帶貨的公司不香嗎!
換句話說,假如賣出去兩億,品牌方分明星錢不?
品牌方找明星退款,就屬於不但要薅網友的羊毛,還要往同屬一個資本圈的人身上薅,差不多得了。
當然,此事的曝光,也引起了網友的熱議。
有人調侃品牌方:是不是把明道認成“周處”(阮經天飾演)了?
也有人替品牌方出謀劃策:要是將這300萬分散給各大平臺的網紅,業績也不會這麼差。
有的評論比較尖銳:這波“讓明星退款”的熱度,就算沒要到退款,也大大增加了品牌的曝光度,屬於提前預判了。
甚至猜測這是一場“甲方策劃跟MCN內部分賬,品牌方也覺得從中受益的”三贏局面。
而“樂子人”則評論道:看了這麼多破事,竟然開始懷念起潘長江了,畢竟潘子還是有兩下子的,居然還真能賣些貨。
各位小夥伴,你對此事怎麼看?歡迎留言,我們一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