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專題 | 被保險公司業務員“忽悠”買理財,高額利息沒拿到,70萬元本金眼看打水漂
因爲是保險公司業務員在保險公司辦公室賣的理財產品,她們就信了。
在瑞衆人壽保險公司同一業務員熱情推銷下,西安兩女子先後購買深圳某公司的兩項“高收益理財產品”,如今,兩人不僅沒拿到高額利息,共計70萬元本金眼看也打了水漂。
>>套路一樣
以領免費禮品開頭
先推銷華夏正規保險
事情的開端很老套,2023年1月的某一天,兩位女士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小夥自稱華夏保險公司的李某,說女士們曾購買過恆大的理財產品,盛情邀請她們來公司領取禮品。
“我不記得買過什麼恆大的理財,但有禮品領也不錯,地方離家也不遠,所以就說去看看。”王娟(化名)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我也是不上班了,閒着也是閒着,就說去看看,李某還在公交站等我,很貼心。”張梅(化名)也是同樣的想法,來到位於西安市南二環晨陽盛世廣場三樓的華夏保險辦公地。
“當時的禮品是一袋五公斤麪粉。”時隔兩年,王娟仍記憶猶新,她第一印象是這家保險公司看起來挺正規。領了禮品後,李某開始推薦華夏保險產品,後來王娟就購買了一份華夏福臨門(吉祥如意版)年金保險,每年保費2萬元,還有一份1萬元的華夏金管家終身壽險。
王娟說,這份保險是真的,她拿到了厚厚的一本正式保險合同。記者在其帶來的保險合同上看到,合同成立日爲2023年1月14日,印有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險費收據專用章。投保單上機構名稱爲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陝西分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長勝營銷服務部,印有業務人員李某名字及業務代碼。
>>高息誘惑
8%利率 投入27萬元
兩年後說“大老闆被抓了”
此後,王娟和李某逐漸熟悉,李某得知她還有些閒錢,先後推薦了兩款理財產品。這兩份合同潦草了許多,就是打印紙隨便訂成,一份爲《恆昇經營權一號委託認購協議》,另一份爲《醫養康復小鎮優質資產一期股權收益權認購協議》,《協議》掛牌方均爲深圳的公司。
“李某說這倆項目是一個大老闆的,爲期一年,利率8%,我總共投了27萬元,打到他指定的銀行賬戶上。”王娟說,現在回想起來,當時的購買過程很倉促。“他光指地方讓我簽字,還在手機上幫我操作付款,協議內容都沒來得及仔細看,當時上面還沒公司蓋章。”王娟很後悔自己的粗心大意,在簽字付款後,李某拿走協議蓋好章後才又給了她。
協議期限是一年,到期後李某又建議她繼續再放一年,其中一個項目開始每月給大約1000元利息,收了幾個月後,2025年2月,王娟發現利息沒了,詢問李某,對方說:“公司大老闆被抓了,現在沒辦法,看行賄後老闆能不能出來,再等等。”得知這一噩耗,王娟幾天都沒睡着覺,約李某也躲着不見面,去保險公司也找不到人。
“兩個項目投了27萬元,快兩年只收了大概7000元利息,其餘的都被騙了。”王娟說這是好不容易攢下的養老錢,現在欲哭無淚。
>>損失慘重
投入43萬元分文沒拿到
業務員手機操作只讓輸密碼簽名字
50多歲的張梅損失更慘重,她通過李某買了43萬元的理財,兩年了不僅利息一分錢沒拿到,本金如今也沒了。
同樣,張梅在領了一袋麪粉後,也被李某推薦購買了華夏保險華夏福臨門(吉祥如意版)年金保險,每年繳保費2萬元,連繳5年。這筆業務順利成功後,李某又三番五次讓她投保,說利息很高,於是,2023年1月9日,購買了6萬元“醫養康復小鎮”項目。
“李某用我的手機操作,只讓我輸密碼。”張梅說,整個購買過程是李某包辦的。2023年1月30日,李某帶着同事來家裡,用同樣的話術讓她又給“醫養康復小鎮”項目轉賬31萬元,當時還沒協議,20天后才把協議拿過來。她問協議爲啥不是保險公司的蓋章,李某說這是瑞衆人壽保險旗下的,讓她放心,張梅說自己就沒仔細看協議內容。
2024年1月,項目協議到期後,李某還讓她在手機上看了收益數目,勸她再放一年。
看着確實能賺錢,2024年10月,張梅主動聯繫李某諮詢有沒有好項目,李某帶來“恆昇經營收益權二號委託認購協議”,又認購了6萬元。
2025年2月,張梅奇怪協議到期了咋沒動靜,聯繫李某後被告知,老闆被抓,資金被警方凍結,讓等消息,此時,她完全懵了。先後買了43萬元理財,存了兩年,一分利息沒拿到,血本無歸。
王娟與張梅此前並不認識,到保險公司維權時才發現,兩人的經手人都是李某。得知深圳的公司出現問題,在警方建議下,她倆一起前往深圳,在公司註冊的辦公地址根本找不到人,只得返回。
>>瑞衆人壽保險
李某是公司保險代理人
產品未經授權繫個人行爲
3月6日上午,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陪同兩人再次來到南二環晨陽盛世廣場三樓原華夏保險辦公地,如今華夏保險已更名爲瑞衆人壽保險,這裡是長勝營銷服務部。辦公區人很多,牆上公示着保險代理人的行爲準則,比如不能誘導等,還貼有“天上不會掉餡餅,高額保本是陷阱”的官方宣傳畫。
“我們公司也是受害者,已要求法務人員介入。”該公司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李某的確是瑞衆人壽的保險代理人,接到上述市民反映後,公司已啓動內部調查,兩位市民所購買的高息理財產品並非本公司授權項目,系李某個人行爲,已建議市民報警。
對於瑞衆人壽保險的說法,王娟和張梅表示難以接受。兩人表示,李某告訴她們自己在這幹了8年了,既然是保險公司的業務員,保險公司就對其負有監督管理責任,應當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並有義務協助受害者追回損失。“就是因爲知道他是保險公司員工,幾次籤合同都是在保險公司辦的,所以我們才相信推薦的都是正規產品。”王娟說。
記者在張梅的微信對話中看到,有一次她發了一條名爲“公安部提醒:這50個項目都是騙局”的消息,擔心自己的投資項目安全,李某回覆:“姐,一點關係都沒有,別下載看不懂的APP。”
兩人說,李某30歲左右,對她們一口一個姐叫着,顯得十分親熱,總是保證項目沒問題,“有我在你就放一萬個心。”兩年來還經常送禮品,如米麪油,中秋節送月餅等………
3月6日上午,記者又陪同她們前往長安路派出所報警,民警電話詢問李某情況,李某稱購買這些產品是當事人知情同意的,民警通知其到派出所接受詢問,是否涉嫌詐騙有待進一步調查。此外,建議當事人向銀監會投訴。
隨後記者撥打了李某電話,表明身份說明來意後,他立刻掛斷。
記者注意到,協議上“醫養康復小鎮”項目資產掛牌方爲中銘華商(深圳)實業有限公司,“恆昇經營權”資產掛牌方爲深圳市均德健康產業有限公司。企查查顯示,中銘華商2023年12月就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田監管局列入經營異常,且有多條被執行人信息,撥打公司聯繫電話顯示關機;而深圳市均德健康產業有限公司曾因登記場所無法聯繫被列入經營異常,今年2月27日剛剛註銷。
律師說法
業務員或涉嫌非法集資罪
保險公司或負有管理責任
李某的行爲是否涉嫌違法犯罪,瑞衆人壽保險是否應承擔相應責任?
北京大成(西安)律師事務所韓朝澤律師分析認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涉事理財公司及保險公司業務員若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私售非保險產品,涉嫌非法集資罪名(如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或集資詐騙罪),公安機關應推動刑事立案。受害人如有公司註冊地虛假、資金斷鏈等證據將用於指控“非法佔有目的”。同時,瑞衆人壽保險若無法證明已盡到業務員行爲合規培訓義務和監管義務(如未保存電話營銷錄音、未覈查合同公章),可能因“管理失職”承擔民事連帶責任或面臨行政處罰。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李琳 B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