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員派出所釘孤枝、女警撞車和解
新北市新莊警分局昌平派出所陳姓警員與同所黃姓警員互有嫌隙,今年3月8日酒後和黃姓警員在派出所裡大打出手,陳員被處以申誠1次處分。(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新莊警分局昌平派出所陳姓警員與同所黃姓警員互有嫌隙,今年3月8日酒後和黃姓警員在派出所裡大打出手,陳員被處以申誠1次處分;此外,新莊分局行政組賴姓女警務員4月初深夜開巡邏車外出督勤時,擦撞路邊車輛後疑似肇事逃逸,被民衆報案,事後雙方以1900元和解。
據瞭解,陳姓警員從警多年,都在新莊警分局服務,績效不錯,在昌平所是大學長,因酒後時常失控常被長官叮嚀飲酒需適量。3月底他飲酒後返回派出所內,仗着酒意恐嚇值班同事叫他把平常多有摩擦的另名黃姓男警叫來「釘孤枝」,2人在派出所1樓上演全武行,最後雙雙掛彩。
賴姓警務員則是在4月6日凌晨開巡邏車外出執行督察勤務時,不慎擦撞路邊車輛後未停下就離開,被民衆跑到派出所報案,表示1輛印有「新莊分局」的巡邏車擦撞他的車輛後逃逸,派出所才通知廖員到案說明。她宣稱不知道有撞到纔會離開,雙方以1900元和解,新莊警分局認定廖員不知情所以並非肇事逃逸。
新莊警分局迴應,陳員餐會酒後情緒管理不佳,言行欠妥,行政責任核予申誠1次處分,並調整服務地區;另同案黃員因精神狀況欠佳,不適任外勤派出所工作,爲關懷其健康,已調整至警備隊服勤,將持續加強內部管理,要求同仁勤務正常化、生活單純化,減少飲宴應酬,以免再有酒後言行失當問題發生。
賴姓警務員部分,因當時天候不佳且碰撞力道輕微,發生當下賴警務員表示並不知情,故沒有下車查看處理,事後民衆報案調閱監視器才知道此事;依照交通部函釋,不知有肇事情形時,即無從即時處理,自沒有肇事逃逸可責性。(禁止酒駕。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