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同事生孩後突離職 他愣「育嬰假多可怕?」過來人曝現況

▲同事生完小孩後突然離職了。(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很多媽媽生完孩子會請育嬰假在家顧小孩,甚至辭掉工作當起全職媽媽。一名男網友表示,最近發現職場上接連有兩名同事在育兒期間選擇離職,因爲不熟不好意思詢問原因,老婆認爲是想請育嬰假卻被「勸退」,他也不禁好奇「請育嬰假真的那麼可怕嗎?」貼文掀起網友熱論。

男網友在PTT發文,最近兩位同事在生小孩後便選擇離職,由於雙方不熟,不方便詢問具體原因,「只覺得爲什麼生小孩反而要離職,不是正需要錢嗎?」他與老婆提到此事,老婆認爲是跟請育嬰假有關,「想請育嬰假被勸退離職,尤其是男生更請不得。」

老婆提到,就算育嬰假請完回到公司,「可能也沒你的位子」,可能會要求換部門或職位調動,升遷跟薪資也會受到影響。原PO驚呼「真的這麼可怕嗎?我以爲現在已經不會這樣了。」

貼文曝光,有網友提到,現在大多都照勞基法走,只有少數公司會,「我司一堆人請一年啊,回來也是好好的,上市櫃公司沒這問題,問題就是小公司纔會這樣搞」、「公家單位一定可以,私人企業不好說」、「看單位和公司吧」。

許多人分享自己任職公司的狀況,「之前同事有請沒事,也沒事還有一個遠端上班」、「兩個同事都回來上班了,其中一個還請兩次,工作內容沒變」、「150人的私人傳產,有女同事生三個每次都請好請滿,最後有缺還升主管,其他男同事也都是有請滿」、「看缺人跟替代性,我男的請半年沒事」、「獎金因爲在職天數減少有扣,其餘沒影響」。

也有人提到,「很多是順勢離職吧,不過升遷被卡走倒是常發生」、「也可能是正需要錢,所以找比較高薪的跳槽了」、「請假沒做事還敢提升遷喔」、「容易被取代的行業就很可能」。

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6條,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於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逾兩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兩年爲限。17條則規定,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除特殊情況外,僱主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