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輪族誤闖國1員林段 電動車跑了 機車難逃

一輛機車與無牌電動車8日騎上國道1號彰化員林段。(民衆提供/寶智華彰化傳真)

國道公路警察局8日獲報國道1號南下員林路段有2輛機車行駛路肩,相當危險,巡邏警車隨即趕往攔截,結果其中1輛無牌電動車提前從地磅便道離開,有牌的機車被攔下,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騎乘機車誤闖國道,處3000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一輛貨車8日行駛國道1號南下212公里處彰化員林路段時,發現路肩有2輛機車一前一後在路肩往北斗方向疾駛,一輛是有牌機車,一輛是無牌電動車,貨車司機看了傻眼,直呼「太扯了!」,副駕駛座的乘客則用手機錄下行車畫面。

這段2輪族衝上國道狂飆的畫面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幫我圓了衝國道的夢!」「電車真刁鑽!」「國1員林段原來有這條捷徑」、「二輪上國道不是夢」、「肉包鐵,太危險」。

國道公路警察第三大隊員員林分隊小隊長陳萬益表示,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趕往處理,僅攔獲35歲陳姓男子騎乘的有牌機車,陳男解釋是因導航而誤上國道,只能硬着頭皮向前走。至於無牌的電動車已從員林地磅便道離開,未攔獲。

國道公路警察第三大隊指出,該路段之前也有機車誤闖,多數是外籍移工不熟路線;另外,巡邏警車當時恰好不在地磅路段,纔會讓電動車溜下國道而未攔下,請民衆不要認爲有機可乘。

警方呼籲民衆注意高速公路匝道入口相關指示及禁制標誌,騎乘機車切勿誤闖高速公路,否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騎乘機車誤闖國道高速公路」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另外,騎乘二輪電動車若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處1200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