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機車闖國3!雙載狂飆「下崁頂交流道離開」 國道警迴應了

▲2機車騎上國道。(圖/Threads/ellla0922授權)

記者林東良、劉人豪/臺南報導

國道3號南向414公里處,今(24)日有機車誤上國道,而該輛機車於9時56分下崁頂交流道自行離開,國道警將調閱相關影像資料,並通知該機車車主到案說明,俟查證後依法舉發,若有涉及公危將依法偵辦。

有民衆在社羣網站分享影片,指出在國道遇到兩輛機車騎上國道三號。國道警方指出,09時49分許在國道3號南向414公里機車誤上國道,經交控中心通報,該機車於9時56分已下崁頂交流道自行離開。本案該影像疑爲民衆使用智慧型手機錄製,未顯示日期、時間,但可辨識違規車輛車號,目前亦尚未接獲民衆檢舉,將調閱相關影像資料,並通知該機車車主到案說明,俟查證後依法舉發,若有涉及公危將依法偵辦。

國道警呼籲用路人,機車行駛國道,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不得行駛或進入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道路之人員、車輛或動力機械,而行駛或進入者)之規定開罰,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倘機車騎士誤上國道,應將機車立即停靠路肩勿再行駛,人員則應到護欄外等安全地點等候,並撥打110報案或1968通報國道相關單位前往協助,以確保自身及其他車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