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閨蜜在場還錄影!色男爽戰14歲小女友挨告 辯「她們逼我的」
臺北一名男子,當着小女友兩名朋友的面與其進行性行爲。(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19歲少年阿倫(化名),2021年透過網路與未滿14歲的女孩小甄(化名)交往,並當着小甄兩名閨蜜的面,與其進行激烈的肉體交流,兩名閨蜜目睹全程並拍下分享給同學,小甄得知後氣炸,對阿倫及兩名閨蜜提告。阿倫因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獲判3年6月徒刑,後又因在兩名閨蜜的案件中作僞證,獲判刑4月,他不服上訴遭到駁回。
判決書指出,阿倫2022年元旦下午,與女友兩名閨蜜一同至小甄家遊玩,隨後在房間內發生性關係,閨蜜在場旁觀,並用手機拍攝兩人性交影片並分享給同學觀看。
事後,小甄和爸爸將阿倫及兩名閨蜜皆告上法院,並以性交時遭兩閨蜜施以強暴、脅迫爲由,提告強制性交等罪,不過經士林地院及新北地院少年法庭調查、審理,皆認定阿倫和小甄爲合意性交,無證據證明2女犯下加重強制性交罪。
至於阿倫,在兩閨蜜案件審理期間,他在少年法庭訊問時,矢口否認有和未滿14歲女子性交,辯稱「閨蜜二人要我跟小甄發生性行爲,我們不做,就拿東西丟,強迫我們發生關係」、「旁邊有東西就拿東西丟,並說如果不做就要讓小甄在學校過不去。」被問兩閨蜜是小女生,如何有力量脅迫,他稱「她們比我大隻,我無法反抗」等語,經確認皆爲虛僞證述。
法院審酌,阿倫對未滿14歲之女子性交部分,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就僞證部分,量處有期徒刑4月。柯男不服上訴,二審駁回並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