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度酒駕不悔改!臺中男買水果釀糾紛 痛毆老闆遭起訴

呂姓友人夥同陳姓友人打傷水果攤老闆遭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呂姓男子曾2度酒駕遭判刑仍不知悔改,去年初因買水果與水果攤老闆王男有糾紛,找來陳姓友人助陣找王男理論,還持木棍將王打成重傷,連勸架的林姓男子也遭波及受傷,呂男遭警方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檢方近日偵結,除殺人未遂罪,還追加傷害罪起訴呂男。

檢警調查,呂男曾因2次酒駕分別遭判刑2月、併科罰金,合併應執行3月徒刑及3萬5000元罰金,均已於2023年執行完畢。2024年8月12日凌晨近3時,呂向王男購買水果未取貨產生糾紛,竟找來陳姓友人持木棍徒步前往臺中市大雅區昌平路找王男理論。

雙方碰面後,呂男立刻持木棍猛打王男頭部及身體,王當場倒地,陳再從背後架住王,雙方扭打在地,路過的林姓男子見狀上前勸架,卻反遭呂男持棍攻擊並推倒在地,造成膝蓋、胸部、小腿等多處擦挫傷。

呂、陳仍不收手,持續痛毆倒地的王男,導致王男腦震盪、顴骨骨折、臉部與四肢多處撕裂傷及擦挫傷、鼻出血、眼周鈍傷,經另名陳姓男子勸阻,呂、陳才離去,警方獲報趕抵現場,並循線查獲兩人,訊後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

檢方偵查終結,認爲呂、陳持木棍朝王男頭部連續攻擊,屬於足以致命的要害部位,顯已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依刑法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呂、陳2人。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