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霸王租客烤肉缺錢加菜 討錢遭拒縱火燒鄰釀死遭起訴

居住新北淡水的曾姓、林姓男子,去年底找鄰居蔡男烤肉後,開口索錢不成,潑汽油引火導致3人受傷,送醫後蔡男傷重不治,曾、林治療後今年初康復出院,旋即因涉殺人罪嫌遭聲押禁見,士檢今偵結起訴。

起訴指出,42歲曾男、37歲林男與63歲蔡男居住新北市淡水區北新路附近一處民宅4樓;該樓層有7間套房,曾男缺錢花用,已1年未付房租「白住」該處,林男在曾男引介之下,同樣「白住」同層無人租住的套房(侵入住宅部分未據告訴)。

林男2024年12月15日上午7時許趁住處附近一處燒臘店醃製過的五花肉無人看管,竊取價值1000元的五花肉得逞,返家招呼不知情的黃姓前妻及曾男,3人在屋內架設木炭、火種、烤肉架等物,烤五花肉分食。

過程中,林男、曾男因僅有五花肉吃,又缺錢加菜,曾男提出鄰居蔡男長年居住該戶,因有錢財可討,2人遂於當天上午9時許帶着買來的汽油上門找蔡男,見其有迴應但閉門不出,恫稱「我認識黑道大哥,在這邊也是小有名氣」,蔡男心生畏懼之下,無奈開門並交付400元現金,2人後續還逼平常不吃葷食的蔡男吃五花肉。

當天中午,林、曾2人以恐嚇得手的400元到附近超商買菸來抽,蔡男趁隙返家躲避,然林、曾2人食髓知味,下午2時許再度上門討錢,蔡男開門但拒絕付錢,2人即朝蔡男潑灑汽油,致蔡男全身衣物、身體浸溼汽油後,林男拿出打火機點火引燃汽油,火勢旋即延燒蔡男全身,也波及林、曾2人。

火勢造成蔡男身體表面積99%三度燒傷,合併吸入性灼傷,經送淡水馬偕醫院急救後,仍因燒灼休克、氣管灼傷引發心肺衰竭等,傷重不治。林、曾2人則迅速逃離現場,撲滅自身火勢,被分別送往臺北榮總、淡水馬偕醫院救治,今年初出院時旋即遭逮,檢方復訊後聲押禁見獲准。

士林地檢署認定,林、曾2人涉嫌恐嚇取財、住宅放火未遂、殺人等罪,爲想像競和犯,應從重以殺人罪處斷,今偵結依殺人罪嫌起訴2人。

曾男、林男向鄰居蔡男借錢不成,灑汽油縱火釀出人命。記者李隆揆/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