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0萬活化古蹟 營林所臺中出張所宿舍將修復
臺中豐原「營林所臺中出張所宿泊所」市定古蹟,林管處已編列預算將進行修復。(陳清龍服務處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臺中豐原「營林所臺中出張所宿泊所」市定古蹟,林管處已編列預算將進行修復。(陳清龍服務處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臺中市豐原區市定古蹟「營林所臺中出張所宿泊所」,是國內少見兩層樓純木造日式建築,林管處日前已編列2800餘萬元經費將進行修復,最快6月可發包,工期預估約需3年,修復後兩棟建築計劃做爲展館使用。
市議員陳清龍指出,林佳龍擔任市長時期,市府已跟林務局、林管處協調好,調查研究由林管處進行,接下來由臺中市文化局接管,進行後續修復再利用,不料,盧秀燕市長上臺後,兩棟古蹟修復再利用工作牛步化幾近停擺。
陳清龍說,2020年5月27日他在議會質詢工作進度,當時文化局將古蹟修復再利用踢回給林務局,「營林所臺中出張所宿泊所」正式被臺中市府拋棄,他痛斥「施政朝令夕改、失信於民,一定會被民衆唾棄」。
日前林管處已編列預算,古蹟修復又露出曙光。東勢林管處表示,南陽路逸仙莊69號及70號被列爲古蹟,林務局已編列2800餘萬元經費進行修復,目前正進行建築圖第2次修改,如一切順利,預計6月進行發包,修復工期預估約3年,修復後2棟建築計劃做爲展館使用。
臺中市文化局指出,該宿舍羣北區爲林務局東勢林管處管理,南區爲國有財產署管理,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8條規定「公有文化資產,由所有人或管理機關(構)編列預算,辦理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針對「營林所臺中出張所宿泊所」活化,文化局樂見管理機關東勢林管處依規落實文化資產保存,未來修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