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名學者被通報學術不端 應強化監督重塑科研生態 | 有一說一
□賴芳傑
據新京報,近期,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對相關科研不端案件涉事主體進行了處理,其中25名學者被通報學術不端,涉及廣西、吉林、湖南等多地共21個高校及科研機構。
通報案例涉及醫學、生物學、化學、工程學、計算機科學等多個學科領域。這些學者的學術不端行爲涵蓋多個方面。其中,買賣實驗研究數據問題較爲突出,如廣西某高校賀聚良、吉林某醫院李澤、湖南某高校馬泓等都存在此類問題。此外還有抄襲剽竊、僞造篡改、提供虛假同行專家推薦信、出具不實陳述等多種行爲。
對於涉事主體,處理結果普遍較爲嚴厲。多數被取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和參與申請資格數年,部分主體的已立項基金項目被撤銷,已撥資金被追回。
這場“塌方式”學術醜聞不僅暴露了個別研究者的道德失範,更折射出我國科研管理體系中的深層矛盾。學術不端的危害,絕不侷限於涉事主體的個人名譽受影響。爲了發表論文,虛設數據、結論,會誤導後續科研方向,浪費大量的公共資源,更直接侵蝕了誠信學術的根基。而本次通報案例中,也有部分醫院的醫生,造假論文可能直接威脅公衆健康與安全。
儘管《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科研不端行爲調查處理辦法》已出臺多年,但“低風險高收益”的失衡狀態仍未根本改變。從實際情況來看,部分高校和機構仍然將論文、項目、經費作爲績效考覈的核心指標。當職稱與收益都與論文強關聯時,論文造假成爲了不應該的“捷徑”。如何讓學術不端付出更高代價,監管體系需要重新審視。
目前,清華大學已試點將學術道德檔案與職稱評審直接掛鉤,對學術不端者實行“終身追溯”。北京大學建立的“學術合規官”制度,由獨立委員會對爭議成果進行技術審查,有效遏制了“圈子學術”亂象。同時,建立舉報人保護與獎勵機制,對查實的舉報給予涉事金額10%的獎勵,並嚴格保密舉報人信息。
整治學術不端不能止於個案懲處,更需要重塑學術倫理共識。從評價體系來看,應建立以創新性、社會貢獻爲導向的多元化評價機制,摒棄論文“GDP式”考覈。同時應建立跨部門科研誠信檔案,對違規者嚴格實施“黑名單”制度,限制其在學術圈的活動空間。此次通報,再次以“鐵拳”明示,任何造假行爲終將無所遁形。科研的本質是求索探真,每一位學者都應以誠信爲治學基石,以初心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