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名越南人偷渡宜蘭外海遭攔 無良人蛇兄弟檔勒索嗆:不付錢推入海

人蛇集團以漁船「金財滿8號」載運24名越南偷渡客來臺。(海巡署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人蛇集團以漁船「金財滿8號」載運24名越南偷渡客來臺。(海巡署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人蛇集團以漁船「金財滿8號」載運24名越南偷渡客來臺。(海巡署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人蛇集團以漁船「金財滿8號」載運24名越南偷渡客來臺。(海巡署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宜蘭頭城42、42歲李姓兄弟雖無前科,卻涉與61歲船長羅男、39歲越南籍阮男共組人蛇集團,以漁船「金財滿8號」載運24名越南偷渡客來臺,除向每位偷渡客收取25萬元外,還在公海上勒索每人追加15萬元,甚至恐嚇若不付款就推入海中。所幸海巡與檢方聯手於澎湖外海攔獲,全數24人獲救,成功阻止一場人道悲劇。

起訴書指出,4月間,阮男招攬24名無法合法入境卻想來臺工作的越南籍人士,每人收取25萬元後,夥同李姓兄弟及羅男安排我國國籍漁船前往越南接駁,並在公海以小型漁船分批轉運,企圖躲避查緝。

過程中,李姓兄弟等人趁24名偷渡客孤立無援、求助無門之弱勢處境,額外勒索每人須再支付15萬元,並恐嚇若不付款將拒載推入海中,致24名偷渡客被迫同意支付總額高達960萬元之不法款項。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葉怡材指揮海巡署偵防分署宜蘭、臺南、高雄查緝隊,艦隊分署第五、第八、南部機動海巡隊,及移民署宜蘭、彰化、屏東專勤隊,經數月密集蒐證,於4月25日下午5時許,在我國領海基線外9.3浬處鎖定該船,登檢當場查獲船長、船員4名及24名偷渡客。隨後,南部專案小組同步拘捕幕後主嫌李姓兄弟到案。

檢方指出,集團以「先收費、再加碼勒索」模式運作,總額高達960萬元,且過程中一再以推人落海威脅,罔顧人命。全案於8月22日偵結,檢方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李姓兄弟、羅男及阮男,並聲請沒收不法所得960萬元及查扣漁船、手機、衛星電話等犯罪工具。

檢方並建請法院分別量處李姓兄弟7年、5年徒刑,羅、阮各判4年。檢方強調,偷渡與人口販運嚴重危害國家安全,並屢釀人權危機,宜蘭地檢署將持續嚴打人蛇集團,守護邊境安全,阻止人道悲劇再度發生。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