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家金融業可延後公佈營收

爲因應2026年元旦起,保險業適用IFRS17(17號會計公報)「保險合約」後,計算保險收入流程時將更加繁複,而恐導致作業不及,金管會昨(6)日預告修正相關法規,准許保險業、及具保險子公司的公開發行公司,公告申報營收可從每月10日前,延後到每月15日前公告,但不影響財報。

影響所及,將有保險子公司的12家金控,及獨立五家產險業、四家壽險業、一家再保險公司和兩家上市公司,合計24家金融業,在2026年公佈營收時,都可延後到每月15日。首次適用時點是2026年1月營收,最晚可到2月15日再申報。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坦言,主要是有保險業者反映,從2026年元旦起要適用17號公報,保險負債面(指保單)衡量改用現時利率假設,保險合約羣組分羣也很複雜,需要龐大數據做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