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事件78週年前夕 4925名政治受難者獲平反

法務部

明天是228事件78週年,法務部處理威權統治時期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案件的平復工作,至今已讓4925名政治受難者獲得平反,包括228事件受難者畫家陳澄波、律師湯德章等人

法務部指出,228事件對受難者及家屬帶來巨大苦難,對於臺灣社會及民主發展影響深遠,政府除了緬懷受難者外,也應銘記歷史傷痕,提醒國人臺灣的民主自由得來不易。

過去政府制定228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已陸續賠償多名228事件受難者及家屬,但因法定申請期限結束,導致尚未申請的受難者及家屬無法再向財團法人228事件紀念基金會申請賠償。

依照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相關規定,過去曾依228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規定而獲得賠償的受難者,其所受法院有罪裁判、處分、(軍事)檢察官處分等,自促轉條例施行之日視爲撤銷;又其所受政府機關或公務員侵害人民生命、人身自由或剝奪其財產所有權的處分或事實行爲,於促轉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也均視爲不法,處分並視爲撤銷。

法務部指出,尚未申請賠償的受難者及家屬,可依促轉條例相關規定向法務部申請平復,並依申請或職權調查證據及召開審查會審查確認不法,其相關司法及行政行爲也視爲撤銷,受難者及家屬後續得向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爲被害者權利回覆基金會申請賠償。

法務部自2022年5月底起辦理平復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事項,迄今已辦理8次平復公告並刊登行政院公報,至今已累積4925名政治受難者獲得平反,包括228事件受難者醫師潘木枝、畫家陳澄波、省參議員王添燈、檢察官王育霖、律師湯德章等人。

法務部表示,政府深知還有許多228事件受難者過去尚未獲得平反,將持續依申請或依職權主動辦理平復,讓歷史真相公諸於世,也讓受難者及家屬受到的損害能獲得彌補,深化未來臺灣自由、民主、人權的核心價值,落實轉型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