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把比賽槍枝藏倉庫9年「付錢贖不出」 小選手含淚棄夢想

臺灣射擊風氣逐漸興盛,卻有超過200把運動用槍被鎖在臺北田徑場倉庫,臺北市體育總會射擊協會理事長廖盈熀則爲槍枝主人請命,希望能移交槍枝,讓槍枝用於練習和比賽。(圖/黃威彬攝)

臺灣射擊運動近年屢創佳績,國手李孟遠更在巴黎奧運上,奪得定向飛靶銅牌,爲臺灣拿下奧運史上首面射擊獎牌,也吸引越來越多民衆加入射擊行列,但在射擊項目發光發熱時,卻有許多小選手的夢想被扼殺在搖籃中。據瞭解,臺北體育總會將213把槍扣在臺北田徑場9年,選手們即使付管理費,北體總會仍拒絕提供練習和比賽使用,讓許多選手含淚放棄夢想,也讓射擊界高聲呼籲,希望能完成移交,讓這批槍能重見天日。

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射擊運動槍枝彈藥管理辦法》規定,臺灣持槍並不合法,個人不得擁有槍枝和彈藥,應加入依法立案或登記的射擊團體,成爲會員後再由該團體購買槍枝,經當地警局申請查驗後發給槍枝執照,並由該團體協助保管,警方則會每年定期檢查,並確認彈藥彈殼數量能覈對的上,層層把關避免運動槍械成爲武器,遭有心人士利用。

社團法人臺北市體育總會射擊協會理事長廖盈熀表示,協會前身是射擊委員會,附屬於體育總會下,槍枝則交由委員會保管,但委員會並非法人,申請經費都要被總會「抽一筆」,已故臺北市議員李新因而推動成立協會,擁有實質權力才能好好的照顧選手,臺北市體育總會射擊協會因而在2010年成立。

運動用手槍每把價錢在10萬到20萬元,是每位選手在賽場上的好夥伴,也最珍視的寶貝。(圖/黃威彬攝)

而李新當時身兼射擊委員會主委和射擊協會理事長,又申請將委員會名下的槍枝移轉至協會,但遭當時體育總會會長呂威震拒絕,呂威震更爲此取代李新自己成爲主委,這批槍原放置於新北市林口區的頂福靶場,一開始還能提供練習之用,但2017年移轉至臺北田徑場168號倉庫保管後,從此再也不見天日。

「那時候,很多小孩都站在外面哭啊。」廖盈熀回憶,當時槍枝在封存時,大批警力現場戒備,小選手只能站在場外,看着在賽場上陪伴自己的好夥伴被收入盒中,小選手更爲此紛紛落淚、傷心難抑。

「選手要比全中運,卻連拿自己的槍都不可以。」廖盈熀說,每把手槍價格約在10到20萬元,飛靶槍則要價50萬到100萬元,家長們花大錢給孩子買槍練習,自然對他們的表現寄予厚望,沒想到比賽時卻連自費購買、登記在總會名下的槍都不能使用。

廖盈熀回憶,選手2017年參加全中運時,在備賽期間想申請槍枝出來比賽卻被駁回,迫使選手使用射擊協會提供的公槍上場,最終奪得團體金牌和個人銀牌的佳績,這件事情也成爲該選手的終身遺憾,此後便逐漸放棄職業之路。

臺北體育會射擊委員會213把槍被封存於臺北田徑場,不見天日近10年,讓每位使用人都心心念念。(圖/翻攝畫面)

廖盈熀說,如今這批槍已被封存田徑場近10年,總會起初以會員沒繳1萬2000元的年費和每年8000元的管理費而拒絕讓槍枝使用人領槍,但會員乖乖付錢後,卻仍無法看到自己心愛的槍枝,久而久之則越發心灰意冷.他則呼籲總會將槍枝移轉,讓選手們都能使用自己的槍枝比賽和練習,共同爲射擊界的進步一起努力。

據瞭解,臺北市體育總會射擊協會前理事長李新在世時曾申請移轉槍枝,呂威震則提告李新背信和違反槍砲條例等罪,後因李新離世,全案於2018年不起訴,而這些槍枝都登記在臺北市體育總會射擊委員會名下,即使是槍枝主人提告,礙於槍砲條例等法規都無法拿回槍枝所有權,讓他們更感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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