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8年核三有望再運轉?陳明真鬆口「有機會」
核三廠。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經濟部11月28日表示,已正式覈定臺電核電廠現況評估報告,核二、三廠則評估具有再運轉可行性,兩廠的再運轉計劃預計2026年3月提送核安會,其中核三廠的自主安全檢查須經過同儕審查並獲得原廠協助,預計需約1.5至2年。立委今問核三廠是否2028年前有望再運轉,核安會主委陳明真今鬆口「有機會」。
經濟部日前說明,核一廠兩部機組已分別停機逾11年和8年,設備老化嚴重,重要發電設備多已拆除,多數儀電組件需汰換升級,因此核一廠不具再運轉可行性。核二廠安全及支援系統仍比照營運期間定期大修及維護,但是發電系統停機超過2年,需長大修並執行復原管制計劃,功能需再確認,初判尚具再運轉條件。核三廠機組設備尚未拆除,皆以營運期間標準定期大修及維護,且反應爐已清空,燃料池尚有空間,初判也具再運轉條件
核電廠現況評估報告經覈定後,後續臺電將依照相關規定研提再運轉計劃,並啓動自主安全檢查老化、耐震等安全評估,臺電預計於2026年3月提送核二、三廠再運轉計劃,核三廠的自主安全檢查須經過同儕審查並獲得原廠協助,預計需約1.5至2年,而核二廠的反應爐內已使用的核燃料尚待移出,期程將比核三廠較長。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邀請核安會委陳明真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立委柯志恩質詢時表示,核三廠的發電機組今年5月才除役,2028年有無機會順利運轉?陳明真表示,審查時辰包含許多因素,如果臺電審查報告完整,現場視察等也都沒問題,是有可能的(2028年再運轉)。
立委陳秀寶質詢指出,核廢料除了室內幹貯,之後還要有最終處置場等規畫,否則要重啓核電真的非常危險,要求核安會審查覈二、三再運轉計劃時,對核廢料處置應有嚴謹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