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無錫高新區(新吳區)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公告

爲進一步加強新吳區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文件精神,無錫高新區(新吳區)衛生健康系統決定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名,在南京中醫藥大學(仙林校區)、徐州醫科大學(主校區)、南通大學(啓秀校區)、無錫市新吳區同步設置筆試考點,在無錫市新吳區設置資格複審及面試考點。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基本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2.年齡條件: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9年4月14日至2007年4月18日之間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40週歲。

3.本次招聘戶籍不限。

4.本次招聘對象中的“應屆畢業生”是指:2025年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畢業生。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5年7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

(1)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畢業生,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2)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對象,2025年培訓合格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中按“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牀醫師,在人員招聘中與臨牀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者類別要求相一致)(以下簡稱“兩個同等對待政策”)。2025年完成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報考人員,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住培合格證書。

上述人員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函授等)學歷對應專業報考時,視爲社會人員,不能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

5.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條件的,以附件明確的條件爲準);招聘崗位專業參考《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

6.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年畢業生;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參加非法組織的人員;

(3)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近姻親及其他須迴避的親屬關係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要求迴避的崗位;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及其他不適宜從事醫療衛生工作的。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本次招聘採用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照片上傳和資格初審,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1.報名時間:2025年4月14日9:00至4月18日16:00

2.報名網址:https://www.jsksbm.com/h5jtcqybhd/login

3.網上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4月14日9:00至4月18日16:30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5年4月14日9:00至4月18日17:00

(二)網絡資格初審

審覈人員將及時審覈報考人員信息,報考人員可在報名24個小時後在報名網址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內可通過本公告公佈的諮詢電話及時提出陳述申辯。

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者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以及照片上傳不符合規定的,均視爲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請報考人員及時確認報名結果。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照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填寫有關信息。報考人員所填專業應與畢業證書上專業名稱一致,應屆畢業生報考前,應確認《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專業與畢業證書上名稱一致。報名時所填專業名稱與畢業證書上不一致的,視爲提供不實信息。網絡報名時上傳報考者本人半年內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爲20Kb以下)。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須爲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尚未資格初審或者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後,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3.審覈人員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者聘用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終止聘用程序。對存在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僞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爲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4.對於國(境)外專業和專業參考目錄內沒有列出的專業,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研究確定審覈意見。

5.開考比例

崗位開考比例爲1:3。如果出現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情況,經市級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後,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覈減或者取消招聘崗位,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及時在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政府網站民政衛健局專欄(http://www.wnd.gov.cn/mzwjj/xxgk/bmxxgkml/index.shtml)公佈,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屆時將以短信方式通知本人,請保持通訊暢通。

(四)網上打印准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下載並打印准考證,打印時間在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政府網站另行通知。

三、現場資格複審

在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複審,主要對入圍對象是否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現場複審。

1.資格複審時間、地點將在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政府網站另行通知。

2.若在資格複審時,考生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報考資格複審爲不合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資格複審的,視爲資格複審未通過;對沒有通過資格複審的,將被取消面試資格。

3.資格複審通過後現場發放面試准考證,資格複審須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按順序準備,覈驗後留存複印件):

(1)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

(2)2024年畢業未就業考生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2025年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如報考人員提供的畢業證書或者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不能明確專業或者研究方向與報考崗位要求一致的,必須提供蓋有畢業院校公章的包含報考人員本人專業或者研究方向(與報考崗位要求一致)的證明。

(4)招聘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住培合格證書、住培在培證明等材料);2025年畢業生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所報崗位要求的各類證書,須提供相應承諾書(詳見附件2)。

(5)“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蓋有住培單位公章的包含報考人員是否爲面向社會招收的住培證明。

(6)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1張。

(7)其他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證明材料。

四、考試辦法

1.考點設置

筆試考點:南京中醫藥大學(仙林校區)、徐州醫科大學(主校區)、南通大學(啓秀校區)、無錫市新吳區考點。考場將設置在高校或者高校周邊,筆試時間將在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政府網站另行通知,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其他事項以准考證爲準。

現場資格複審及面試考點:無錫市新吳區考點,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考試方式:

報名成功人數比例≤1:5時,採取直接面試考覈方式;否則採取筆試+面試的考覈方式。

3.筆試:筆試滿分爲100分,合格線爲60分,達不到合格線者直接淘汰。本次招聘考試不組織考前培訓,不制訂考試大綱,不指定專門用書。

根據招聘崗位人數,分別按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錄數的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同分跟進)。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入圍資格複審人員。

4.面試:面試考覈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線爲60分。面試考覈主要考覈考生的綜合能力,成績未達合格線者直接淘汰。

5.總成績計算方法:

(1)採取直接面試考覈的,面試成績即爲總成績。

(2)採取筆試+面試的考覈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滿分爲100分。若總成績相同人數超過該崗位招聘人數時,取面試成績高者爲先,如面試成績仍同分,將組織同分人員另行加試,並按加試成績確定排名。

五、體檢

1.根據考試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無錫高新區(新吳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統一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後擬參加體檢的人員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同時上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未在規定時間簽約及上交相應材料者將取消參加體檢資格。

2.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定崗及考察

1.公告中招聘單位爲“新吳區醫療衛生機構”(新吳區康復醫院、新吳區碩放醫院、江溪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新吳區中醫醫院、新吳區老年病醫院、新吳區鴻山醫院、新吳區新安醫院)的崗位,實行“縣管鄉用”用人管理制度,根據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事業發展需要,統籌安排單位,所有人員須服從無錫高新區(新吳區)民政衛健局交流安排。

2.用人單位按照《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政治思想、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個人信用、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時,不再進行遞補。

七、公示及聘用

1.經體檢、考察合格後,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爲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因應聘人員單方面原因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期限內未能辦理相應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2.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合同,辦理相關手續,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者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爲12個月,試用期滿考覈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關係。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聘用人員兩個考試周期內未取得執業資格或者相應技術職稱的,視爲考覈不合格,聘用單位可單方面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

3.已公示擬聘用或者聘用後放棄的(含超過規定期限未報到而視同放棄的),3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新吳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的資格,並將被記爲一般失信行爲,記錄期限爲3年。

4.依據報名條件,在規定時間內未取得符合報考條件對應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住培合格證書(可提供相應合格成績單)、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各類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5.應聘者一經聘用,享受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所有崗位如符合《無錫高新區(新吳區)“飛鳳人才計劃”—衛生健康發展專項基金管理辦法(試行)》中優秀緊缺人才條件的,均享受全職引進人才補貼(詳見附件3)。

八、誠信管理

考生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錄用過程中的非誠實守信行爲,將提供給公共信用信息機構;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察環節,考生個人信用情況將作爲考察的重要參考依據。

九、招聘考務信息發佈

招聘崗位、招考條件等信息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wuxi.gov.cn/

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政府網站民政衛健局專欄:http://www.wnd.gov.cn/mzwjj/xxgk/bmxxgkml/index.shtml

十、紀律與監督

爲方便羣衆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無錫高新區(新吳區)紀委監委:0510-12388

無錫高新區(新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0-81891582

無錫高新區(新吳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0510-81890985

十一、其他

本公告由無錫市新吳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招聘諮詢電話:0510-81890906(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2025年無錫高新區(新吳區)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崗位簡介表(編內).xlsx (13.3 KB)

附件:承諾書

附件:“飛鳳人才計劃”衛生健康發展專項基金管理辦法要點選摘

無錫高新區(新吳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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