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起長沙中考中招有這些大變化!

爲進一步推進減負提質、促進教育公平,根據《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提出的“有序推進中考改革”部署,長沙市在廣泛開展調查研究、組織社會聽證、進行專家論證、實施風險評估等規範決策程序的基礎上,經中共長沙市委、市人民政府審定,制定了《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辦法》。本次改革重點對中考中招制度進行了五個方面的優化調整。

考試方式改革

生物學和地理兩科以等第呈現

長沙市根據學科特點,將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爲考試科目、考查科目和考覈科目。考試科目包括道德與法治、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物理、化學、歷史、體育與健康,成績以分數呈現。

2025年,體育與健康分值爲40分,自2026年起提高至50分,同時優化體育中考測試項目評分標準,引導學生愛體育、樂鍛鍊、強體魄。考查科目包括生物學、地理、信息科技、藝術(音樂、美術)、英語口語和物理、化學、生物學三科實驗操作(以下稱實驗操作),成績以A、B、C、D等第呈現。

自2025年起,取消語文口語交際考查;生物學、地理採取開卷方式,實行合堂分卷考試,卷面分值各爲100分,每科成績達到80分及以上爲A等、70~79分爲B等、60~69分爲C等、60分以下爲D等,作爲高中錄取的入圍依據;信息科技、藝術分值均爲100分,英語口語、實驗操作考查分值均爲20分,最終考查成績根據考生原始分數按比例統一劃定成績等第,納入綜合素質評價依據。

考覈科目包括勞動、綜合實踐活動,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由學校統一組織,納入綜合素質評價依據。

普高整合爲兩個批次

取消民辦普高和子弟學校自主招生計劃

自2025年起,取消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和子弟學校20%的自主招生計劃,高中階段學校整合爲三個批次錄取。

第一批次招生錄取學校爲長沙市第一中學(含新校區)、湖南師範大學附屬中學(含新校區)、長郡中學(含新校區)、雅禮中學(含新校區)、明德中學、周南中學、長沙市實驗中學、南雅中學、長沙麓山國際實驗學校;第二批次招生錄取學校爲其他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含子弟學校)、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和中職學校對口高考班;第三批次招生錄取學校爲中職學校。

錄取規則增加語數外三科總成績排序

適當提高區分度

在原有錄取規則的基礎上,增加語文、數學和英語三科總成績排序,適當提高區分度。

自2026年起,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時,按照以下規則依次擇優:(1)生物學、地理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入圍(第一批次招生錄取學校要求考生生物學、地理成績均達到B等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4A1B及以上。第二批次招生錄取學校中享有指標生招生資格的普通高中學校,要求考生生物學、地理成績至少其中一科達到B等及以上,且另一科不能爲D等,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3A2B及以上;第二批次招生錄取學校中其他公辦普通高中學校,要求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5B及以上。凡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含有D等的考生,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招生錄取學校均不予錄取);(2)比較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成績;(3)比較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和英語三科總成績。

對指標生分配方式進行優化調整

統一劃定不同類別公辦優質普通高中學校的指標生錄取最低控制線。

符合長沙市小學升初中招生錄取政策且連續3年在畢業學校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方可享受指標生資格。

制定新優質普通高中評定標準,適時評選一批新優質普通高中學校,新公辦優質普通高中指標生招生設置3年過渡期,過渡期內指標生計劃爲30%。

爲尊重學生意願、增加學生選擇,自2028年起採用“均衡分配和統籌調配”的方式,將公辦優質普通高中60%的招生計劃作爲指標生分配到招生區域內初中學校(含民辦初中學校),即長沙市第一中學(含新校區)、湖南師範大學附屬中學(含新校區)、長郡中學(含新校區)、雅禮中學(含新校區)、明德中學、周南中學、長沙市實驗中學、南雅中學、長沙麓山國際實驗學校的指標生計劃均衡分配到城區每一所初中學校;其他優質普通高中的指標生計劃將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給每所初中學校統籌調配3-5所;每位符合條件的考生最多可填報2所優質普通高中指標生志願。

少數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有變

2026年全面取消

自2025年起高層次人才子女享受教育優待實行單列,不納入統招計劃。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於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要求,2025年長沙市少數民族考生中考加分由5分調減至3分,自2026年起,全面取消少數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

來源: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