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工作、22歲退休”領69萬養老金,審計報告披露相關案例

人事檔案有14處塗改,“1 歲工作、22 歲退休”仍層層過審後“退休”,一邊領取養老金累計69萬元,一邊又在新單位工作取酬。近日審計署在《國務院關於202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下稱《報告》)中披露了相關案例。

此次重點審計了25省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4.14萬億元,發現各類問題金額601.61億元,涉及挪用、騙取、不當支出等行爲。

這些行爲直接帶來嚴重後果,《報告》發現,有297.43萬名重點人羣漏保脫保,其中包括23省的47.7萬名困難羣體、靈活就業人員應保未保,21省的249.73萬名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應補未補。

《報告》給出審計建議,加強對養老保險基金的統籌管理,督促地方摸清重點人羣參加養老保險及資金缺口情況,統籌財力逐步解決;清理規範“小政策”,嚴厲打擊不法中介欺詐騙保等行爲。

挪用406億元養老金用於“三保”支出、化債

在600多億元的問題金額中,政府挪用問題最爲突出。《報告》發現,有13省將406.26億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等,挪用於“三保”支出、償還政府債務等。

“三保”,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資、保運轉”,事關人民福祉,近些年從中央到地方多舉措兜牢“三保”底線。此次審計發現的問題反映出,地方“三保”、化債壓力仍然不小。

比如,審計發現,有92個地區擠佔挪用地方專項債651.8億元,主要用於“三保”、償還國企債務等。同時,中央財政發行的國債也存在此類被挪用的情況。

2023年增發的1萬億元國債中,有3527億元投向災後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能力等3大領域。審計發現,有13省違反專款專用等規定,將57億元挪用於償還貸款本息、“三保”或非國債範圍項目。

2024年發行1萬億元超長期特別國債用於“兩重”“兩新”工作,審計發現,有4省將70.6億元挪用於“三保”或其他項目支出。

此外,部分專項民生資金也被挪用於償還地方債務、支付人員工資等方面。

審計發現,有110個縣通過直接挪用、虛列支出等手段侵蝕義務教育學校基本辦學條件“補短板”資金40.89億元,有的用於償還政府債務,有的用於平衡預算,有的用於修建教師辦公樓等。

在接受惠農補貼審計的20省中,有16個省175個縣截留挪用41.64億元,用於償還當地政府債務、發放公職人員工資等。至2024年6月底,已拖欠相關地區農戶補貼資金平均1年,最長9年。

自行保留“取暖費”等待遇,導致多支出基金超167億元

除養老金被挪用外,審計還發現,養老金全國統籌在執行過程中仍存在問題。2022年,我國正式實施職工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各地要按照中央政策要求,做到“全國一盤棋”,通過統一計發基數、統一待遇項目及其調整機制等實現待遇公平。

《報告》發現,有22省未按全國統籌要求,清理不符合要求的“小政策”,從而導致不當增加基金支出責任187.53億元。

其中,有9個省在國家統一的養老保險待遇項目清單外,自行保留“取暖費”等16個待遇項目,導致在2022年至2024年期間,多支出養老金167.23億元。

此外,根據規定,對全國統籌前一次性繳納保費的條件不符人員,其統籌後增加的待遇支出應由基金和地方按比例承擔。《報告》發現,有20省違反此規定,將統籌前不符合條件的26.36萬人在統籌後增加的59.41億元待遇支出,全部由基金買單,導致多支出基金20.3億元。

篡改檔案提前退休,違規領取養老金超5億元

一些中介和個人也打起了養老金的算盤,審計發現,有16省的90家中介在2009年至2024年期間,通過僞造勞動合同、仲裁書等方式,幫助2萬多名條件不符人員違規參保,以基金損失爲代價,換取中介或個人謀利。

其中,哈爾濱市阿城區一中介自2019年以來,長期向4名公職人員行賄,通過在材料審覈、勞動仲裁等環節造假,至少爲不符合條件的271人違規辦理參保,預計形成基金支出損失1.15億元,該中介至少獲利400萬元。

另外發現,25省的2.83萬名職工通過提供虛假病歷或篡改檔案提前退休等方式,違規領取養老待遇5.19億元,如山西蒲縣疾控中心一職工的人事檔案有14處塗改,“1 歲工作、22 歲退休”仍層層過審後“退休”,一邊領取養老金累計69萬元,一邊又在新單位工作取酬。

新京報記者 姜慧梓

編輯 張磊 校對 張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