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網紅愛情詐騙削1700萬!林沐希哭演:爸死媽跑了...詐4男近50萬
▲孫安佐表姊林沐希涉愛情詐騙4網友遭起訴求刑5年。(資料照/翻攝ig)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孫安佐表姊Ariel林沐希加入愛情詐騙,7月間遭拘提到案時,還哭窮稱繳不出5萬保釋金,但檢警查出,林沐希近2年照詐團劇本「爸爸死了,媽媽跑了」,「將兼差賠老闆」等話術,利用4名被害人的愛慕詐騙近50萬元,臺北地檢署起訴痛批愛情詐騙使「人際信任瓦解」、「社會情感疏離」,對林沐希等12名網紅求刑5年。
這次遭起訴的網紅除了林沐希外,還有遊家榆(朵拉)、鍾侑佑(小梗、梗梗)、黃馨瑩(莉婭、彤彤)、盧慧珍(Amy)、張又蓁(歐若拉)、林函蓓(Amber)、郭唯涵(糯糯)、馮祥茹(vivi)、李宛伶(Lisa)、張恩婷(Grace)、簡文惠(文文),大多是原本在網路上就有粉絲追蹤的網紅。
檢察官調查,這些網紅被潘朵拉等公司招募爲藝人後,明知沒有要與其他網友交往或發展成情侶關係的意思,卻依詐團首腦蘇逸文等人規劃,各自與製作人、代聊手分組,在網路上吸引粉絲私聊互動,依照劇本與被害人維持曖昧情愫、增加感情熱度,再要求被害人高價購買電子版寫真集。
▲林沐希一度否認犯罪,辯稱只是依經紀公司安排與粉絲見面。(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而林沐希從2024年11月到2025年2月間,與詐團成員合作,向4名被害人謊稱自己在外面欠債,「爸爸死了、媽媽跑了且要照顧失智的阿嬤」,「無法償還債務將會有生命危險」,「將兼差去賠老闆」暗示要出賣肉體換錢,要追她要買寫真集代表真心,但確認被害人買了寫真集後又不理人。
檢察官統計,光是林沐希參與演出的「假交友真詐財」戲碼,就詐得近50萬元,但遭檢警拘提時,一度解釋以爲經紀公司安排與粉絲見面,還哭窮繳不出5萬元保釋金,獲改爲只需要限制住居,直到最後才承認。另外其他涉案網紅詐騙單一被害人金額高達142萬元,累計已知48人受騙,財損超過1700萬元。
北檢起訴指出,這些詐團成員都正值青壯,利用藝人社羣粉絲,對不特定男性實施詐欺犯罪,騙取被害人財產,助長詐騙歪風,進而導致社會間人際信任瓦解,社會成員彼此情感疏離,因此向法院請求判處首腦蘇逸文等3人徒刑15年以上,林沐希等12名網紅和17名製作人、代聊手各遭求刑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