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老狗被迫絕育遭批 動保團體力挺市府
基隆市日前有飼主爲家中的老狗打抱不平,希望市府能夠放寬要求寵物絕育的相關規定。不過動保團體卻支持市府做法,認爲經過動物醫院的評估,才能避免絕育相關規定不致淪爲虛文。(基隆市政府提供/張志康基隆傳真)
基隆市日前有飼主爲家中的老狗打抱不平,希望市府能夠放寬要求寵物絕育的相關規定。不過動保團體卻支持市府做法,認爲經過動物醫院的評估,才能避免絕育相關規定不致淪爲虛文。(基隆市政府提供/張志康基隆傳真)
基隆市日前有飼主爲家中的老狗打抱不平,希望市府能夠放寬要求寵物絕育的相關規定。不過動保團體卻支持市府做法,認爲經過動物醫院的評估,才能避免絕育相關規定不致淪爲虛文。(基隆市政府提供/張志康基隆傳真)
基隆市日前有民衆在社羣網站陳情,指家中有高齡12歲的老狗,仍被基隆市動保所要求進行絕育,飼主認爲動保所要求過於嚴苛,外縣市申報條件甚至不需檢附證明。近日有動保團體指出,絕育及寵物登記是動保法規範的飼主責任,並不認爲基隆動保所的做法不對。
民衆表示,家中有一頭高齡12歲的老狗,不僅傷殘且早無生育能力,但他接獲基隆市動保所要求,應爲犬隻辦理絕育手術,民衆向動保所反應希望愛犬能免做絕育手術,動保所則要求飼主提出犬隻的診斷證明。民衆認爲,臺北市只要犬隻年滿8歲,就可以申請免絕育,認爲基市動保所的做法不夠人道也不夠友善。
不過,隨着消息傳出,卻有動保團體抱持不同的看法。臺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姜怡如認爲,在《動物保護法》裡明文規定,絕育及寵物登記是飼主的責任,且此一做法對犬隻的源頭管理非常有必要。她認爲,許多飼主往往以年邁或其他理由做藉口,規避寵物絕育;她認爲,藉由動物醫院的專業評估、開立診斷證明書具有充分的正當性。
臺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議題研究主任林岱瑾也認爲,農業部在2015年發佈的「申報特定寵物免絕育及繁殖需求應注意事項」中,就明確地要求飼主爲犬隻申報免絕育時,應提供動物醫院開立的不適絕育證明,讓獸醫師充分評估犬隻的健康狀況,並符合《動保法》規範。
基隆市政府產業發展處長林鼎超表示,他可以理解民衆對於愛寵接受絕育手術的不捨,但一方面這是依據《動保法》明文規定去執行的政策,另一方面,若民衆的愛寵的確不適合接受絕育手術,也可以藉由動物醫院開立證明,讓其免受一刀之苦。
林鼎超說,爲家中的毛小孩提供良好的醫療規畫以及飼養環境,是身爲飼主所必須肩負的重任,同時,爲愛寵辦理寵物登記、絕育與狂犬病防疫,便如同給子女身分證明與醫療保健般重要。他期望飼主與法規皆能與時俱進,作爲行政監督的地方動保機關也能人性化調整施政策略,共同提升毛小孩的動物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