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萬透天「分手3200萬賣掉」他爆賺!前女友、媽怒了
▲前女友主張,賣房獲利應該一人一半。(示意圖/記者劉維榛攝)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不想鬧得太難看!」一名網友才賣掉透天3200萬,前女友與她媽媽知情後要求分帳,聲稱當初出500萬買房,應該有一半產權,但原PO已經還清這筆500萬,如今對方堅持要對半獲利,原PO不知該如何拒絕。文章曝光後,網友也吵翻,「你是不是遇到女版川普」、「分手各半~合理」。
一名網友在臉書《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最近以3200萬賣掉一間透天,沒想到這消息傳到前女友與她媽媽的耳裡,要求原PO把「獲利差額」還給她們。
原PO透露,這間房子當初購入價格是1200萬,前女友媽媽給了500萬當作頭期款,無奈兩人愛情長跑20年,卻在今年年初以分手收場,因此原PO向銀行貸款500萬,把當初贊助的頭期款還給長輩;而利息部分,原PO說,就當作這些年前女友住在房子裡的「房租」,雙方也算扯平。
原以爲如此處理已經很有誠意,沒想到最近前女友竟翻臉,與媽媽一起主張自己擁有房產的一半產權,現在賣掉應該「獲利要一人一半」。對此,不知所措的原PO求助大家看法,「不想鬧得太難看,畢竟這麼熟...我到底該怎麼拒絕?」
文章曝光後,全場也吵翻,「你是不是遇到女版川普」、「叫她有種告上法院,看她能討什麼」、「分手各半~合理」、「男版+0」、「既要享受別人20年青春,又要把獲利整碗端走,吃相真難看」、「他跟你在一起20年,她媽媽又幫你付5百萬,真的覺得你可以多給」、「用比例,這樣要求沒有錯」、「如果是今年年初才還500萬,那確實獲利應該算人家5/12」、「請律師幫忙處理」。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指出,若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屋,登記在一方名下,屬於婚前財產,「這波房價大漲後若感情遇到波折,要分開時就可能會遇到糾紛,當初誰出的資金雖然清楚,但上漲房價的歸屬就易生糾紛。」
曾敬德建議,除資金往來證明要留底,最好一開始連登記比例都講好,雖然談錢傷感情,但日後真的走不下去時,也能夠好聚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