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種(類)水污染物納入名錄!

爲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加強水環境風險防控,保障公衆健康與水生態安全,近日,生態環境部和國家疾控局聯合發佈了《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錄(第二批)》,將11種(類)具有持久性、累積性和毒性的水污染物納入名錄。

這11種(類)水污染物包括:鉈及鉈化合物、氰化物(易釋放氰化物)、五氯酚及五氯酚鈉、苯、甲苯、硝基苯類物質(2,4-二硝基甲苯)、苯胺類物質(鄰甲苯胺)、1,1-二氯乙烯、六氯丁二烯、多環芳烴類物質(包括:苯並[a]蒽、苯並[a]菲、苯並[a]芘、苯並[b]熒蒽、苯並[k]熒蒽、蒽、二苯並[a,h]蒽)和二噁英類物質(包括:多氯二苯並對二噁英、多氯二苯並呋喃)。

“從成分組成來看,這些化學物質包含有機物9種(類)、重金屬及無機化合物兩類。從危害來看,這些化學物質具有持久性和累積性,對水生生物具有兩類以上的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通過水環境接觸可對人體產生兩類以上的致癌、致突變或生殖毒性效應以及其他高危害特性。從行業分類來看,這些化學物質涉及我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的採礦業、製造業等5個門類下的20個大類。”生態環境部水生態環境司有關負責人解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