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座全民運動館今年完工 收費比私人場館親民
體育署運動設施組科長賴旻炫(左起)、體育署副署長房瑞文、體育署運動設施組副組長潘婉馨共同宣佈,今年5月底雲林縣、嘉義縣、新竹縣及連江縣內共計4座場館申報竣工,預計今年底另有6座全民運動館可完工,將提供民衆優質運動環境。(陳筱琳攝)
隨着中華隊運動選手在國際賽有更多好成績,臺灣民衆運動健身風氣也日益盛行,對運動場館需求逐年增加,教育部體育署爲提供民衆價格親民、專業化且符合當地需求的運動空間,從2021年起推動前瞻2.0「充實全民運動環境計劃」,補助全臺共17個縣市興(整)建20座全民運動館,預計今年有近5成全民運動館即將完工。
體育署指出,全民運動館以新型態健身房、瑜珈教室、韻律教室、全齡體能訓練場及綜合球場等爲主打運動設施,此外,縣市政府也因應當地民衆需求規劃運動設施內容,例如高雄市三民區全民運動館規劃適合樂齡族羣使用的槌球場,花蓮縣全民運動館將身心障礙者、失能者及銀髮族需求納入考量,規劃銀髮/身障者體適能區等,讓運動設施不侷限於特定族羣,建構全民皆可運動的好去處。
體育署補充,截至今年5月底,已經有云林縣虎尾全民運動館、嘉義縣水上鄉全民運動館、新竹縣竹東全民運動館及連江縣東引鄉多功能健康運動場館,共計4座場館申報竣工,其中雲林縣虎尾全民運動館預計今年8月底前可正式啓用營運;依各縣市政府目前全民運動館施工進度,預計年底將再有6座全民運動館即將完工。
至於收費價格規定,運動設施組副組長潘婉馨迴應,雖然全民運動館委外管理,還是要營利爲主,在價格制定上會有縣市政府把關,原則上會訂出親民、民衆可以接受的價格,也會符合當地市場行情,「縣市政府會和廠商籤契約,相關定價都會寫清楚,包括例如羽球場離峰、尖峰收費標準等,都會定在契約裡,甚至之後如果價格調漲之類也會有程序把關,也會提供身心障礙、65歲以上長者優惠,收費上會較私人運動場館親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