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校教職員涉假覈銷 45人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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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偵辦10所學校教職員浮報預算案,發現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陽明交通大學、臺北市立松山工農、臺北市康寧國小、新北市立鶯歌工商、瑞芳高工、三重商工、泰山高中、內湖高工、花蓮光復商工等學校部分教職員,涉以消耗預算等原因勾結廠商以不實名義向學校覈銷請款,檢方依僞造文書、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起訴教職員與廠商共45人。

檢方調查,兼任臺科大應用科技學院院長的臺科大電子工程系陳姓教授、臺科大資訊工程系主任陳姓教授、臺科大電機工程系鍾姓、施姓、林姓教授,以及陽明交通大學電機工程學系王姓兼任講師等10所學校的教授、教師,涉嫌勾結堃喬、漢源、堃邑、原升等4公司,明知學校並無採購特定用品需求,但爲消耗預算等原因,把採購款項用「預收款」的名義掛在廠商帳下,僞造廠商出貨的假象,由業者用假髮票請款,撥款後再由業者依涉案教職員需求,購買投影機、印表機、相機、電腦、冷氣機、飲水機等設備。

檢方發現,浮報經費所買物品多半用在教學使用,或放置辦公室提供教職員、學生使用,加上不具公務身分,認定不構成貪污,改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明知不實事項填制會計憑證等罪起訴。

檢調另發現,臺科大電機工程系鍾姓教授、施姓教授,以及內湖高工電子科林姓前主任,將部分經費挪用購入iPhone手機、Apple Watch、掃地機器人等私人用品,甚至將現金存入私人帳戶;花蓮光復商工電子科的陳姓前主任疑與廠商有私人借貸關係,要求廠商匯款到友人帳戶供私人使用,被認定另外涉及詐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