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殺死癌細胞”詐騙患者 一人獲刑14年

被告人劉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聲稱其公司能夠治療癌症,並承諾無效可以退款,騙取多名患者的治療費,數額特別巨大。近日,龍崗區人民法院審結該案,依法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萬元;責令其退賠全部被害人錢款共計2084374元。該案判決已生效。

接收各種癌症晚期患者

提供服務僅爲健康調理

龍崗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系深圳市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實際經營人。該公司成立於2020年2月,主營業務爲使用紅外理療儀器、元素液、鈣強化營養液等對客戶進行人體亞健康管理。從2021年9月開始,被告人劉某在該公司及其本人未取得醫療及醫師資質的情況下,給公司掛上“健康中國2030推行專業委員會癌症康復中心”牌子,又通過短視頻平臺招徠或由他人介紹,接收各種癌症晚期患者,聲稱所使用的“癌細胞清理艙”“癌細胞消滅儀”“血液淨化艙”等儀器設備具有明顯療效,且“康復中心”能夠制定科學綜合的、綠色無副作用的治療方案,能夠運用“硼中子俘獲法”“射頻消融癌細胞法”“光能精準理療法”“血液癌細胞清理法”等方法治療癌症,甚至宣稱“攻破癌症再現奇蹟,殺死癌細胞僅需10天,效果看得見”。

實際上,該公司提供的儀器、理療服務及產品均無法治療癌症,有關保健服務用品用具信息驗證證書及產品說明書顯示,被告人所使用的“銀負離子血液養護艙”“癌細胞清除艙”“加速照射器”等均主要應用於亞健康人羣的血液淨化、養護和變異細胞清理、輔助康復調理。庭審中,被告人劉某亦供述其提供的服務僅是健康調理。在治療的過程中,被害人反映治療效果不好,劉某卻隱瞞其儀器設備並不能治療癌症的事實,而對客戶謊稱當下的反應正是好轉的徵象,欺騙被害人繼續治療、調理直至癌症好轉、康復,甚至告訴被害人及家屬在療程治療後無需前往醫院檢查,療程完成後,指標就會往好的方向發展。

騙取多人“治療費”

最多的近80萬元

重病患者們抱着一線希望,在付出數萬元甚至數十萬元后,病情不僅未見好轉,多數反而更加惡化,“我來你們癌症康復中心是想把肺癌治好,不是耗時間的,你光按時間收錢,沒有把我的病治好。”其中,被害人“曾姐”於“治療”期間去世。

被害人認爲治療沒有效果,紛紛要求被告人劉某遵守承諾退還治療費,“我不找你退還能找誰呀?我沒錢去治病了,我的錢全部搞在你這裡了呀!”“你什麼時候能把錢給我?我也要救命的,你欠我70多萬,這一次找你只要10萬塊你都不給!”但劉某始終以種種藉口拒絕退款。經查,劉某先後騙取9名癌症患者治療費共計2084374元,其中被害人劉某高達799624元。

龍崗法院經過審理,認定被告人劉某的行爲構成詐騙罪,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採寫:南都記者 吳靈珊